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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吃饭时从不喜欢别人给我敬菜。这个缺点我家里人都知道。在我,自有其道理。我以为,吃饭的时候是最有味的时候。我刚扒了一口饭,随手将筷子伸到一个盘子里夹菜。这个动作,或者说这时的需要,是完全不受意识支配的下意识或无意识。而吃,就在下意识或无意识之中得到最适合的口味享受。设或此时忽然有人夹过点什么给我,我就觉得意外的没有准备而不想接受。这与礼貌大概无关。至于借饭桌斗酒狠,我更是不堪忍受,因为那已是与吃饭完全无关的了。
这样,在别人看来,我的吃就有些刁。大致说来,小时候喜欢吃的,现在一直仍然喜欢吃。比如,我小时喜欢吃洋姜和芋头荷子,如今在广州偶尔上湘菜馆我就要这两样。记得小时候吃得很节省,不像如今馆子里铺排。那时洋姜是野生的。连屋角街角都长。挖回洗净晒干切成片拌上红辣椒外加盐酱油麻油陈醋盛在菜碗里,上面用一片大青菜叶子将碗捂住隔天就可以吃了。又脆又香又辣,送三碗饭不成问题。芋头荷子也几乎不用钱买。芋头供人吃,芋头荷子一般用来喂猪。当然,这与如今也不同,如今是过去猪吃的变成了席上的佳肴。那时,芋头荷子捡得到。拾回来,将两尺来长的芋头杆切成一小段一小段,老的不要,洗净晒干加盐揉搓后捂在卜水坛子里,三五天后取出,将每段撕成碎小条,炒豆豉辣椒,送三碗饭也不成问题。
这次回长沙,洋姜、芋头荷子两样菜都吃了,舒服的味道是大鱼大肉无法比的。
再有一样是红菜薹。我试着写散文的处女开篇就是颂扬红菜薹。而且这篇文字在广州见报前,菜场的红菜薹并不多。后来真的就多了起来。当然,这纯属巧合。
红菜薹以武汉红山区出产的为正宗,其特点是又嫩又粉又肥实。那年武汉画家朱振庚朱雅梅父女请我上馆子。没等我开口,他们就叫先上三盘红菜薹。吃得我不亦乐乎,末了还送我几把坐飞机带回广州。
做红菜薹这道菜,我自有讲究。而且,按我的做法,菜的味道就全出来了,制作过程是这样的,先用手(不要用刀,以避免沾上刀气)将红菜掐断为一寸来长的一段段,老的外皮撕掉,洗净。与此同时,适量地将盐酱油陈醋干红辣椒盛入一碗内。再加少许白糖,这是我的决窍,如此,可去菜的苦味和泥巴味。这时记得将碗里佐料搅匀。现在,灶上锅和油已烧红,将菜倒入锅中,趁大火爆炒。火候一到,将碗里佐料倒入再翻炒几下便可起锅盛入大盘上桌。此时你看,盘里的红菜与黄花都是“顿”起的,功夫就全出来了。
我从来不敢讲我的画画得好,我知道虚心使人进步。但我的红菜薹炒得好我总想炫耀。我禁不住还想说我会做清蒸鲫鱼。唯一遗憾的是,我总被我的妈妈我的爱人管着。几十年来,她们做好一日三餐,喊我,吃饭了!于是,我放下画笔,去吃日复一日的现成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