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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审美行为的基本前提,最基本的审美情绪。醉的本质是力的过剩,力的提高和充溢之感。
美:对自身的崇拜,美的原因在自身。
美以无意识联想作基础,即一个事物引起诸多美的回忆,而不停留在这个事物上。
灵感:使一个人深深震撼颤栗的某种东西,突然以一种不可言说的准确和精细变得可闻可见。
形式、风格:艺术本质上是向他人传达感受的能力,这种能力表现在为一定的感受寻找适当的形式,形式是艺术家头等重要的东西。
感受——内容。
传达——形式。
感受被恰到好处的传达,形成风格。
创作与批评:
艺术家——创造。
批评家——接受。
理性的批评损害感性的创造,创造比批评有价值得多。
审美状态:清醒的人、疲倦的人、精疲力尽的人、干巴巴的人绝对不能从艺术中感受到什么。
艺术的完美,是调动一切手段(如同献给爱人)将对象理想化。
生理状态在艺术家身上被培育成个性:
1、醉——高度的力度,反映自身的充实和完满的内在冲动。
2、某种官能的极端敏锐——精神暗示。
3、模仿的冲动——异常过敏,榜样的感染力传达给自己,一个印象在头脑里一闪现,便在肢体动作上产生作用。
美学(批评家):一种女人的美学,接受仅仅是由接受者们为艺术提出了他们关于什么是美的经验。
非艺术状态:客观状态,反映状态,意志被解除状态。因与生命原动力冲突。
故我以为,审美的人生态度,取决于对悲剧接受的能力。如尼采所言,悲剧的结束,使人生出快感,那是因为,生命在本质上的坚不可摧,充满欢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