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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与俗都好,我都喜欢。不喜欢的是俗气。俗气的来源不在俗。按钱钟书的说法,俗气不是负面的缺陷,而是正面的过失,(即不是在俗的方面出了问题,而是在雅的方面有了过失。)这就是夸张卖弄与装模作样或忸怩作态。因为卖弄与掩饰是人类的天性。人们要卖弄自己的雅,也要掩饰自己的俗,结果当然免不了弄巧反拙,露出俗气的马脚来。所谓正面的过失,就是雅的过量。
俗气的表现大致有三种:
一是装雅。黄永玉先生给我讲过一个故事,说某县城的一群人去香港玩,他们脱去了原来穿惯了的大衣袖大裤脚,改换一身皱巴巴的便宜西装。这样子走在香港的街上,他们走路的姿式和手的两边摆动仍改不了以前穿大衣袖大裤脚的样子。这样的手势和身姿如果配上原来的衣着,走在香港的街上,那是有着更加好看的妩媚与质朴。如今搭配的西装,又是便宜货,你想想,这样子拿出去,那还不俗气到家。当然这种俗气里也有几分天真可爱,虽则无知。
二是骂雅。
用骂别人的雅,来显示自己的雅,这种情况如今太多,但往往露出的是自己的马脚。
三是过雅。
也就是上文讲的雅的过量。如门牙镶金,有一种说不出的俗气。如一个手指头戴金戒指,也还看得。若十个指头都套上,想卖弄自己的阔气,太多了,就俗气了。还有淡装漂亮,如果胭脂涂在脸上像火烧的一样,那也太俗气了。再有我们一些画家,唯恐别人不晓得他画出的牡丹有富贵气,拼命画得像被窝印心一样,也就俗气了。由此看来,俗气是对雅在度的把握上的不准。求美反得丑,费了一肚子劲,结果适得其反,真划不来。
《半新不旧斋话》(杨福音) |